[人物誌]Vince Carter - 狼人之暮

十人追一球 於 17/10/2018 發表 收藏文章
所有英雄都淡出了,41歲半的Vince Carter還在堅持,這讓我想起漫威電影《盧根》的原編故事,那一份傲氣與黯然。今年效力亞特蘭大鷹隊的Vince Carter,還是保留住過去數年來的作風,哪一隊需要即戰力、需要一位江湖大哥去傳承經驗,他就到哪裡去。41歲的他還是能夠輕鬆地完成360度轉身單手扣籃、還是可以穩穩接住隊友林書豪的傳球、揚手就命中3分球;要知道他的表弟T-Mac早於30歲就被籃框欺負了。

也許Vince Carter生於一個正確的年代,他進入NBA時,正正是「神」Michael Jordan正打算退隱之際,球迷急著要為這個偉大的身影找來接班人,抱希望的眼光放到Vince Carter、Kobe、Grant Hill等一眾年輕人身上,他們的每一個動作都會被用作與MJ比較。而當時每隊的建軍模式還是停留在一兩位明星球員打Hero-Ball再配搭幾個近身侍衛和冷箭手,因此他和Allen Iverson這類打法比較有孤膽英雄風味的球員,很快就成為了球迷的寵兒。

也許Vince Carter生於一個錯誤的年代,他的遠投能力一直被錯誤估算,在那個年代中,三分球線外的大量出手未被鼓吹,像Kobe、Vince Carter、Paul Pierce這類搖擺人還是要在一翼卡位,再接球進行單打。然而,從種種跡象顯示,Vince Carter在三分線上的威脅,可能比他一次次要頂著兩至三名防守者去後仰跳投更大、而且更加高效。他投三分的出手動作比起同時代的其他球員都來得不費勁,甚至可以在中場投籃,動作也毫不變形。試想像Vince Carter在如今這個世代加入聯盟,他可能就是個不會賴在地板上的James Harden、或者是個有運球擺脫能力、體能勁爆版本的Klay Thompson。

但歷史沒有如果,現實的Vince Carter還是很現實地留在聯盟繼續發揮自己的價值,他沒有選擇到一些熱門球隊去求冠軍,他更希望自己的能力可以真正地幫助到球隊,這是他的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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