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ichael Jordan的各項神蹟之中,其中有一項一直被認為是難以超越:在1986-1987年的場均37.1分,當年在大傷過後的Michael Jordan,延續了在季後賽對波士頓和大鳥的「狂暴」,無人能擋。在很後來的2005-2006年,同樣全面爆發的Kobe Bryant場均取得35.4分,成為了最接近當年MJ成就的人,得分能力強如Kobe,也沒能夠真正達到MJ的數字。而終於在今年,James Harden又再次接過火炬,以如今場均36.3分再次挑戰MJ的紀錄。
要達至這樣場場砍高分的現象,存在好幾個必要客觀條件:
進攻手段
在86-87年處於生涯初期的MJ,在進攻手段上絕對比現時29歲、處於後衛黃金時期的James Harden單調。
用他當季的首戰作例子,這場在紐約主場砍下50分,也是他生涯第一次常規賽得到50分。
當時他的跳投還未成形,動作上過份前傾、就像個跳高了的Draymond Green,而且出手過晚,就是那種你在2K遊戲裡的late release,這樣的跳投最大的壞處是球的弧度不高、也不穩定。因此,MJ也不會投太多,大部分的得分都來自突破和底線接球襲框,全世界也知道他要突破,但是不知道這小子甚麼時候起跳、更不知道他甚麼時候落地。 順帶一提,這場比賽中,MJ得到22次罰球機會。
他最大殺傷力的,是獨步天下的第一步、空中修正能力,加上在北卡四年歲月裡練成的學院派籃球意識,他既是一個會思考的球員、更加是個能夠在空中思考的球員。而且早期的MJ比較類似大傷之前的Dwayne Wade,他們都擁有奇異的空中找擦板位置能力,總能夠用意想不到的方法完成上籃,但不同的是,MJ有6尺6。
我們又愛又恨的James Harden呢?如果你願意拋開個人憎惡去回看Harden在雷霆時期的影片,你會驚訝的發現今日的Harden進步了太多、全面得可怕。他的左右手終結能力同樣出色,在多年被人防左放右的待遇過後,Harden甚至懂得用右手去終結比賽,甚至他的左右手平衡程度上,已經是歷史上眾多左手將之中最強的球員。
另外我們必須承認的是,Harden的三分強投能力和對抗下完成上籃的能力也是讓他成為得分王的原因。他的投籃結合了傳統pull-up jumper和新世代流行的quick release,這讓他可以在不同情況之下出手遠投;而他的上籃手法,特別在近兩年他添置了上手拋投,加上他本來就駕輕就熟的歐洲步,你實在難以不承認他是今日聯盟中的上籃教科書。
不過,今季的Harden在極高的使用率(40.7%)、每場不斷單打的情況下,讓他的失誤數字也一直高企(場均5.5失誤),但考慮到他同時在Chris Paul缺席的情況下要成為球隊的創造者,這個誇張的數字似乎也值得原諒。
防守
MJ的防守能力還要多說嗎?光是以後衛身份得到最佳防守球員獎項,已經說明了他在球場上的防守貢獻。而在早年的MJ更加是體能滿點,加上外圍投射風氣未盛的情況下,讓MJ可以任意協防、滿場飛,各種鬼影抄截和遮天大帽都屢見不鮮。單防能力上,MJ的腳步也是十分成熟,本來已經是聯盟裡最快的他,自然也能跟上所有球員。
Harden一直被認為是沒有防守的球員,但事實上從雷霆時期已,他已經展示過他在低位的防守能力,甚至在季後賽去防守Kobe,只是較多時候他不願意去防守而已。而在今季,同樣是在「不防守就輸球」的情況之下,Harden再次展示出他的防守天賦,他場均3.6次成功破壞對手投籃,這項數字與被認為是防守尖刀的雷霆球員Paul George相同。
當然要用Harden的防守與MJ去比較還是差天共地,我想說的是,Harden今年的防守絕對沒有你想像中的差,這也是他能夠力爭個人第二次MVP獎項的有力原因之一。
所以,還是說罰球
今年的James Harden在罰球上的高數字,讓某些球迷噁心不已,認為他的瘋狂「買飯」,是在破壞比賽,真正的球星不應只靠罰球去得分。
但回看當年MJ的罰球數字,我們發現他場均11.9次罰球機會和今年的Harden是出奇地相同。
當然了,時代相差之遠,球場的風氣、規則也不同。那一年的NBA還沒有防守3秒的條例,球隊都可以安排2-3位大漢在籃下站崗,隨時準備「招呼」這位被大鳥稱為上帝的Michael Jordan,換句話說,MJ是在多重夾擊的情況下場均得到11.9次罰球機會。另外,因為當時球隊沒有射手,所以防守者都能夠肆無忌憚地包夾MJ,有很多變態級別的多人包夾下拉竿上籃的鏡頭,也是在這個年代中誕生的,在對比之下,1991年的總決賽換手上籃,相對來說已經是輕鬆寫意得多了。
至於如今Harden身處的年代,有防守三秒,而且因為射手林立,大個子不得不將防守範圍擴闊,這種防守底下十分有利於後衛去突破,而且突破後所遇到的包夾機會也相對地少。
對比之下,我們大概可以草下一個小結論:二人的造犯能力都強,但Harden得到罰球的機會相對地輕鬆。
因為這項差異,爭議就不斷出現,尤其是他們的罰球出手率分別是:42.8%(MJ)和50.2%(Harden),在比例上,打法身體接觸較大的MJ得到的罰球比率竟然比Harden還要少。但是,Harden的罰球再是萬惡,他自己也不是吹響哨子的人,他只是刻意去訓練自己的打球方式,讓他成為了制度之下的最大得益者,「不可以Hand-Check嗎?那麼我就把手插到對方手臂裡去」。所以在責怪Harden的球風破壞了籃球的同時,也必須要責怪聯盟沒有將風氣改正,也惡意地將NBA帶向所謂「觀賞性為先」的方向前進。
Harden有機會「更上一層樓」,直接挑戰MJ當年的場均37分嗎?能力上他可以,但是實際情況太困難,特別在Chris Paul再次復出之際,Harden也終於不用在全場四節去主導球賽;另外以向來體力不算頂級的Harden來說,每場都要像23歲的MJ去賣命得分的話,他很難保留體力去打季後賽。
在最終,我們也不得不拜倒在MJ的偉大身影之下,23歲的他能夠每場突破突破突破,在NBA可以區域聯防、每次進攻都遇上2-3人包夾的情況下能夠場均得到37分,在意義上比起37分這個數字更加難以超越。
要達至這樣場場砍高分的現象,存在好幾個必要客觀條件:
- 首先,球隊得全依賴你
- 造犯能力要夠強(登登微微一笑)
- 球隊要在季後賽之列(MJ和Kobe當年都成功一輪遊)
進攻手段
在86-87年處於生涯初期的MJ,在進攻手段上絕對比現時29歲、處於後衛黃金時期的James Harden單調。
用他當季的首戰作例子,這場在紐約主場砍下50分,也是他生涯第一次常規賽得到50分。
當時他的跳投還未成形,動作上過份前傾、就像個跳高了的Draymond Green,而且出手過晚,就是那種你在2K遊戲裡的late release,這樣的跳投最大的壞處是球的弧度不高、也不穩定。因此,MJ也不會投太多,大部分的得分都來自突破和底線接球襲框,全世界也知道他要突破,但是不知道這小子甚麼時候起跳、更不知道他甚麼時候落地。 順帶一提,這場比賽中,MJ得到22次罰球機會。
他最大殺傷力的,是獨步天下的第一步、空中修正能力,加上在北卡四年歲月裡練成的學院派籃球意識,他既是一個會思考的球員、更加是個能夠在空中思考的球員。而且早期的MJ比較類似大傷之前的Dwayne Wade,他們都擁有奇異的空中找擦板位置能力,總能夠用意想不到的方法完成上籃,但不同的是,MJ有6尺6。
我們又愛又恨的James Harden呢?如果你願意拋開個人憎惡去回看Harden在雷霆時期的影片,你會驚訝的發現今日的Harden進步了太多、全面得可怕。他的左右手終結能力同樣出色,在多年被人防左放右的待遇過後,Harden甚至懂得用右手去終結比賽,甚至他的左右手平衡程度上,已經是歷史上眾多左手將之中最強的球員。
另外我們必須承認的是,Harden的三分強投能力和對抗下完成上籃的能力也是讓他成為得分王的原因。他的投籃結合了傳統pull-up jumper和新世代流行的quick release,這讓他可以在不同情況之下出手遠投;而他的上籃手法,特別在近兩年他添置了上手拋投,加上他本來就駕輕就熟的歐洲步,你實在難以不承認他是今日聯盟中的上籃教科書。
不過,今季的Harden在極高的使用率(40.7%)、每場不斷單打的情況下,讓他的失誤數字也一直高企(場均5.5失誤),但考慮到他同時在Chris Paul缺席的情況下要成為球隊的創造者,這個誇張的數字似乎也值得原諒。
防守
MJ的防守能力還要多說嗎?光是以後衛身份得到最佳防守球員獎項,已經說明了他在球場上的防守貢獻。而在早年的MJ更加是體能滿點,加上外圍投射風氣未盛的情況下,讓MJ可以任意協防、滿場飛,各種鬼影抄截和遮天大帽都屢見不鮮。單防能力上,MJ的腳步也是十分成熟,本來已經是聯盟裡最快的他,自然也能跟上所有球員。
Harden一直被認為是沒有防守的球員,但事實上從雷霆時期已,他已經展示過他在低位的防守能力,甚至在季後賽去防守Kobe,只是較多時候他不願意去防守而已。而在今季,同樣是在「不防守就輸球」的情況之下,Harden再次展示出他的防守天賦,他場均3.6次成功破壞對手投籃,這項數字與被認為是防守尖刀的雷霆球員Paul George相同。
當然要用Harden的防守與MJ去比較還是差天共地,我想說的是,Harden今年的防守絕對沒有你想像中的差,這也是他能夠力爭個人第二次MVP獎項的有力原因之一。
所以,還是說罰球
今年的James Harden在罰球上的高數字,讓某些球迷噁心不已,認為他的瘋狂「買飯」,是在破壞比賽,真正的球星不應只靠罰球去得分。
但回看當年MJ的罰球數字,我們發現他場均11.9次罰球機會和今年的Harden是出奇地相同。
當然了,時代相差之遠,球場的風氣、規則也不同。那一年的NBA還沒有防守3秒的條例,球隊都可以安排2-3位大漢在籃下站崗,隨時準備「招呼」這位被大鳥稱為上帝的Michael Jordan,換句話說,MJ是在多重夾擊的情況下場均得到11.9次罰球機會。另外,因為當時球隊沒有射手,所以防守者都能夠肆無忌憚地包夾MJ,有很多變態級別的多人包夾下拉竿上籃的鏡頭,也是在這個年代中誕生的,在對比之下,1991年的總決賽換手上籃,相對來說已經是輕鬆寫意得多了。
至於如今Harden身處的年代,有防守三秒,而且因為射手林立,大個子不得不將防守範圍擴闊,這種防守底下十分有利於後衛去突破,而且突破後所遇到的包夾機會也相對地少。
對比之下,我們大概可以草下一個小結論:二人的造犯能力都強,但Harden得到罰球的機會相對地輕鬆。
因為這項差異,爭議就不斷出現,尤其是他們的罰球出手率分別是:42.8%(MJ)和50.2%(Harden),在比例上,打法身體接觸較大的MJ得到的罰球比率竟然比Harden還要少。但是,Harden的罰球再是萬惡,他自己也不是吹響哨子的人,他只是刻意去訓練自己的打球方式,讓他成為了制度之下的最大得益者,「不可以Hand-Check嗎?那麼我就把手插到對方手臂裡去」。所以在責怪Harden的球風破壞了籃球的同時,也必須要責怪聯盟沒有將風氣改正,也惡意地將NBA帶向所謂「觀賞性為先」的方向前進。
Harden有機會「更上一層樓」,直接挑戰MJ當年的場均37分嗎?能力上他可以,但是實際情況太困難,特別在Chris Paul再次復出之際,Harden也終於不用在全場四節去主導球賽;另外以向來體力不算頂級的Harden來說,每場都要像23歲的MJ去賣命得分的話,他很難保留體力去打季後賽。
在最終,我們也不得不拜倒在MJ的偉大身影之下,23歲的他能夠每場突破突破突破,在NBA可以區域聯防、每次進攻都遇上2-3人包夾的情況下能夠場均得到37分,在意義上比起37分這個數字更加難以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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