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名詞字典(1) – 勞資談判協議

米talk籃球 於 25/06/2020 發表 收藏文章
不知道大家在看有關NBA新聞的時候,會不會不明白一些專有名詞?在這個系列,筆者會為大家一一介紹。但在了解這些專有名詞前,大家首先要知道甚麼是勞資談判協議,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 (以下簡稱CBA)。

NBA 是在1983年開始制定CBA,也是美國四大運動 (NBA, MLB, NFL, NHL)之中,首次出現薪資上限的概念。CBA 這份協議是由勞方和資方所談判出來的,勞方的代表是球員工會,而資方的代表是由三十支球隊老闆和行政人員組成的美國籃球聯盟。


這份協議是由雙方共同制定的規則及條款,包含了不同簽約和交易的運作、如何制定一些球隊薪資上限、選透程序等等。一般來說,CBA的有效期限是五至六年,像最新在2017至2018年生效的CBA,會在2024年六月結束,而最後一年為雙方選擇權。只要任何一方在2022年12月15日前通知對方,就可以提前終止協議。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當NBA球員的平均薪資低於其他三大聯賽、 或CBA條款沒有被法院通過,CBA是會被提前終止。過去在1999年及2011年,NBA曾經因為雙方未能在開季前就CBA細節達成協議,導致聯盟停擺,做成縮水賽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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