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資訊 - 喬丹體育反告佐敦 「名譽受損」索償6211萬

籃球Mic番陣 於 10/04/2013 發表 收藏文章
中國還真是‧‧‧

【明報專訊】總部位於福建晉江的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喬丹體育」)早前入稟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美國前籃球明星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內地譯邁克爾.喬丹),要求他停止侵害喬丹體育名譽權,澄清事實、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800萬美元(約6211萬港元),法院已經受理。

《證券日報》報道,去年2月23日,米高佐敦在上海提訴,指喬丹體育在未經授權下濫用其姓名和形象,要求賠償5001萬元人民幣,該案至今未開庭,但導致喬丹體育無法上市。

喬丹體育在今次起訴中指,中國《民法通則》對姓名權的保護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米高佐敦是美國公民,從未在中國居住;而且「喬丹」不是米高佐敦的法定姓名,只是「Jordan」的中文慣常翻譯,米高佐敦也未註冊「喬丹」商標。

喬丹體育表示,尊重米高佐敦在籃球領域的貢獻和成就,但他在喬丹體育上市關鍵時刻高調起訴,誤導民眾,損害公司名譽權,致使上市受阻、影響公司的發展計劃,要求他澄清事實、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8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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