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的得分機器 - Carmelo Anthony。

Lob City~! 於 15/12/2012 發表 收藏文章
在八月的時候,我寫了一篇『Melo的無敵金牌跳投...!』,那時也算引起了一點小爭議,因為那篇文章採計的數據是在倫敦奧運賽場上的,也因此多少會有些失真。畢竟,國際賽和NBA,仍屬於不同體系。不過當時我提出Carmelo的進攻火力之所以能在倫敦奧運有這麼強大的發揮,主要原因是因為進攻的選擇以及投籃方面的進步。但,我們再更一進一步討論會發現,其實Melo的進攻模式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重點。


首先,Melo並不是一個擅長持球的前鋒,跟LeBron以及Pierce等主流小前鋒不一樣的是Melo在持球的時候,並不兼具有控球組織的能力。這算是他和一般前鋒不一樣的地方。因為現今,搖擺人在球場上的份量非常重,大多具有強大破壞力的前鋒,都能靠著經驗承擔部分的控球責任。Durant在這方面雖然並非他擅長的,但他也或多或少具備了這樣的能力,但是Melo並沒有這樣的能力,並不是說他不擅長傳球,而是他在持球組織時,所展現出來的能力並不理想,且還會連帶影響他的投籃品質。反觀LeBron,他一球在手,樂趣無窮。

那需要球權來進攻的Melo,到底什麼時候能拿球?我的想法是Melo算是純粹的得分機器,你必須擁有另一個持球能力強的後衛來輔助他,才能將他的得分火力發揮到最大。2010年,Melo仍在丹佛時,Billups就是最好的示範,另外,把時間再往回退一點,A.Miller似乎也算。相反地,Melo與Iverson的黃金雙槍組合反而就沒那麼理想了。


上圖,是來自Hoopdata的數據,以下就用這張圖來繼續我的論點。

首先,先看到%Ast,這項數據就是所謂的被助攻率,能顯示他有多少得分是來自於隊友的助攻。

在這個項目當中,Melo今年的數據是繼上個球季以及2010年之後的低點。比起過去的數字,顯然今年他的進攻助攻比比過去下降了很多。在與Iverson搭檔時,甚至高達五成八,顯示當年的金塊進攻有多麼狂野了...。回到這個數據上,先談一下去年僅僅只有三成七九的原因,去年Melo被迫扛上控球前鋒的重責大任,主要原因是因為Lin打到一半就受傷掛點,球隊陣中缺少好的後衛能持球,因此Woodson給予了甜瓜更多持球的時間。也連帶造成他的被助攻比例大幅下滑。

而另一個有關甜瓜擔任控球前鋒的數據則是在AR這項數據當中,AR代表的意思是持球時的助攻率,主要就是你持球的時候,最後結果是傳出助攻還是投籃的一個數值。

通常控球後衛這項數據的數字都高達35以上(以Rondo來說,他是45.14,而需要分擔進攻的Paul則是37.07),而像LeBron則是22。甜瓜在上個球季高達15,也多少能顯示出他在控球前鋒上的證明,另外平均的助攻次數也能顯現這樣的結果,不過我在此想要先排除2012年的數據,除了那年是縮水球季之外,那年甜瓜被使用的方法是他生涯的頭一遭,因此我不打算引用。(另一方面是因為效果並沒有多顯著)


挑出甜瓜生涯兩次的顛峰,一次就是今年球季帶領尼克成為東區第一的現在,而另外一次則是和Billups帶領金塊打上西區冠軍戰的時候。這兩個球季,甜瓜在%Ast以及AR這兩個數字有了最明顯的改變。先看一下被助攻比,2010年和今年都是甜瓜這些年以來比較低的。同時AR今年更是有史以來的新低,僅僅只有7.05,比起過去的雙位數的表現,差距很大。

我的解讀是,尼克利用Kidd和Felton的雙控球組合,減少了甜瓜的持球時間。可是甜瓜的出手次數並沒有減少,減少的是球在他手上的時間。由Felton或者是Kidd來進行組織控球的工作,Melo完全無需插手這一塊,因為他們能把工作做得很好。因此,Melo只需要拿到球之後,眼裡看著籃框就足夠了,把Melo的任務和角色單純化,當球隊需要得分,把球扔給他就行了!
當Melo接獲球時,只需要進攻,也善用到他毫無死角的得分手段,他可以在球場上的任何一個地方進行攻擊籃框的動作。以上這樣多少能解釋到AR數據下滑的原因,但被助攻率這點我仍是不太確定,我自己的想法是認為當甜瓜持球時,他做的進攻模式是單打,而非立即的外線出手,這點或許跟他這個球季擔任大前鋒位置居多有關。低位單打的時間和次數增多,也連帶空手切入以及外線空檔機會減少,關於這點我仍是不敢下定論,仍須花更多時間觀察比賽。

Melo是非常優異的得分機器,但是他仍是有使用說明書,如果你幻想他像LeBron那樣十向全能,那大概只會廢了他的武功。Melo有非常好的得分手段,如果能減輕他在其他方面的負擔,或許才能夠將他的進攻天賦發揮到最大。而這樣的改變,也締造出Melo兩次生涯的顛峰,比起過去幾季在尼克被台霉吵成自幹王,現在的甜瓜是否更像一個純粹的得分機器呢?且是令人懼怕足以主宰戰場的得分機器,或許這就是他有別於LeBron不一樣的道路。

本文撰寫於12/14號,請先看前導文,再來看此篇。感恩!
原文:http://ken3616001.pixnet.net/blog/post/3848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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