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季NBA最熱門的話題,當然是Russell Westbrook在Kevin Durant離開雷霆之後獨挑大樑,帶領雷霆目前排在西岸第六之餘,個人亦正向著場均大三元的歷史進發,目前每場拿下31.7分、10.5籃板和10.3助攻。當然,其中最大的爭議就是一名控衛是否需要拿下這麼多的籃板。日前運動視界的一名編輯阿軒就撰文探討,透過非對抗籃板比率和球隊的快攻得分及效率,論證Westbrook爭奪籃板的價值和必要之處。筆者拜讀之後,對當中的論點實在有所商榷,故此亦撰文探討一下。純粹拋磚引玉,歡迎各位一同討論。
看到阿軒的文章時,筆者的直覺告訴自己有點不妥。因為在看雷霆的比賽時,筆者也常常看到類似上圖的畫面。於是筆者就嘗試翻看一些比賽片段及數據,來驗證他的說法是否正確。
Westbrook如何搶奪防守籃板及戰術上的意義
自加入NBA以來,Westbrook的進攻籃板數字一直都沒有甚麼大變化,不過防守籃板的數字則節節上升,今季更是場均取得8.8個防守籃板,一些「搶掉隊友籃板」的說法也是由此而生。故此在討論Westbrook籃板爭議的時候,首先應該由Westbrook如何搶奪防守籃板入手:
有Andre Roberson單防能力甚強的隊友,Westbrook固然可以選擇非持球者來防守。與此同時,即使他的對位球員站在三分線外,他的站位亦會較貼近籃框,而透過站在傳球路線之間來限制對位球員接球的機會。一旦持球的球員選擇起手,Westbrook就可以移近籃框,搶奪防守籃板。
當然有時候Westbrook會與其他的隊友同時爭奪籃板,不過一般而言,當Westbrook搶奪籃板的時候,其餘四名隊友都會馬上跑位上前進攻,容讓Westbrook將球快速帶到前場,或直接長傳,加快進攻的速度甚至製造快攻得分的機會,而Roberson和Victor Oladipo就是後者的受益人。
當然數據誠可貴,戰術價更高;若為勝利故,甚麼也無所謂。只要有助於球隊勝利,相信其他隊友並不介意Westbrook搶奪籃板球。但由Westbrook搶奪防守籃板來加快進攻節奏,是否真的奏效?阿軒嘗試利用兩項數據來論證自己的說法:雷霆場均的快攻得分 (17.2) 和快攻效率值 (2.228) 都屬於聯盟的前列,其他的隊伍都因為忌諱Westbrook在快攻時候的爆發力,所以選擇放棄進攻籃板。故此Westbrook取得這麼多的防守籃板是基於自己的能力。
然而,快攻得分並非只是來自取得防守籃板後的快攻,把握對手失誤也是快攻得分的來源之一,而雷霆把握對手失誤的得分 (Points off turnovers) 亦有17.03分,排在聯盟前十的位置。單從快攻得分來論證Westbrook搶奪進攻籃板是否合理,視乎有點薄弱;即使單論由防守籃板引起的快攻,對手要防備的是Westbrook的爆發力,還是四名球員在卡位成功後迅速跑位的威脅,其實亦難以論證。
搶奪防守籃板背後的真正問題
回顧一些「搶掉隊友籃板」的說法,其實由Westbrook去爭奪防守籃板的問題並不在於搶籃板本身,而是搶籃板前的防守問題。Westbrook搶籃板的方式,其實在某程度上是放棄了自己對位防守的強度。除了站位上距離對弱邊的對位球員較遠之外,有時當對位球員傳球 (例如突破分球) 之後,就站在籃下準備搶籃板而放棄本身的對位球員,對手如果馬上起手,Westbrook固然可以搶到籃板;不過對手選擇繼續傳球,而Westbrook不能跟上的話,對於球隊的防守就會是個問題了。
另一個防守上的問題是,這樣爭奪籃板的方式很容易養成一個防守上的壞習慣:看球不看人。當顧著爭奪籃板的時候,Westbrook亦傾向容易走漏對手在弱邊的無球走動。例如在對戰湖人的時候,Luke Walton就兩度用上弱邊的hammer action,為Westbrook的對位Jose Calderon創造出兩次三分投射的機會。
這種防守上的問題,其實從數據上也能反映出來:若深究一些進階數據,會發現Westbrook干擾對方投籃 (Contested shots) 的次數其實甚低。以場均上陣超過20分鐘的球員計算,Westbrook場均的3.5次是位於全聯盟的倒數第九,場均干擾三分起手的次數 (1.5) 甚至比Gasol兄弟和Dirk Nowitzki等長人為少;在雷霆陣中,他場均干擾對方投籃的次數亦遠比Oladipo (7.6)、Roberson (10.0) 和Steven Adams (12.6) 等常規正選球員為低。
或許有人會質疑,Westbrook本身要防守的投籃 (Defended field goals attempted) 就較少,場均只有7.3次,在這方面的數據較輸蝕也是正常。但若減去球員干擾的投籃,只計算他們沒有干擾的投籃 (Uncontested shots),Westbrook場均的3.8次也是在幾位常用球員中最多的一位;而在Westbrook防守時,對手的投射命中率更是提升了3.7%。由此可推測的是,當Westbrook搶奪防守籃板的時候,某程度上放棄了對自己對位球員的防守,而雷霆為此在防守端上亦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其實籃球,畢竟也是五個人的運動...
從以上的討論看來,要論證Westbrook包攬籃板對於球隊有利,似乎還需要更具說服力的論點;反觀這樣的做法,更為球隊帶來一定的問題。而其實在雷霆陣中,擅長各種工作的球員並不少:搶籃板有Steven Adams、單對單防守有Roberson;外圍射手有Doug McDermott、第二得分點有Oladipo和Enes Kanter。如果分工得宜的話,Westbrook亦確實沒有必要壟斷球權和數據。與其一人追逐歷史,何不透過分工,建立更有效率的打法,改善球隊的戰績呢?
看到阿軒的文章時,筆者的直覺告訴自己有點不妥。因為在看雷霆的比賽時,筆者也常常看到類似上圖的畫面。於是筆者就嘗試翻看一些比賽片段及數據,來驗證他的說法是否正確。
Westbrook如何搶奪防守籃板及戰術上的意義
自加入NBA以來,Westbrook的進攻籃板數字一直都沒有甚麼大變化,不過防守籃板的數字則節節上升,今季更是場均取得8.8個防守籃板,一些「搶掉隊友籃板」的說法也是由此而生。故此在討論Westbrook籃板爭議的時候,首先應該由Westbrook如何搶奪防守籃板入手:
有Andre Roberson單防能力甚強的隊友,Westbrook固然可以選擇非持球者來防守。與此同時,即使他的對位球員站在三分線外,他的站位亦會較貼近籃框,而透過站在傳球路線之間來限制對位球員接球的機會。一旦持球的球員選擇起手,Westbrook就可以移近籃框,搶奪防守籃板。
當然有時候Westbrook會與其他的隊友同時爭奪籃板,不過一般而言,當Westbrook搶奪籃板的時候,其餘四名隊友都會馬上跑位上前進攻,容讓Westbrook將球快速帶到前場,或直接長傳,加快進攻的速度甚至製造快攻得分的機會,而Roberson和Victor Oladipo就是後者的受益人。
當然數據誠可貴,戰術價更高;若為勝利故,甚麼也無所謂。只要有助於球隊勝利,相信其他隊友並不介意Westbrook搶奪籃板球。但由Westbrook搶奪防守籃板來加快進攻節奏,是否真的奏效?阿軒嘗試利用兩項數據來論證自己的說法:雷霆場均的快攻得分 (17.2) 和快攻效率值 (2.228) 都屬於聯盟的前列,其他的隊伍都因為忌諱Westbrook在快攻時候的爆發力,所以選擇放棄進攻籃板。故此Westbrook取得這麼多的防守籃板是基於自己的能力。
然而,快攻得分並非只是來自取得防守籃板後的快攻,把握對手失誤也是快攻得分的來源之一,而雷霆把握對手失誤的得分 (Points off turnovers) 亦有17.03分,排在聯盟前十的位置。單從快攻得分來論證Westbrook搶奪進攻籃板是否合理,視乎有點薄弱;即使單論由防守籃板引起的快攻,對手要防備的是Westbrook的爆發力,還是四名球員在卡位成功後迅速跑位的威脅,其實亦難以論證。
搶奪防守籃板背後的真正問題
回顧一些「搶掉隊友籃板」的說法,其實由Westbrook去爭奪防守籃板的問題並不在於搶籃板本身,而是搶籃板前的防守問題。Westbrook搶籃板的方式,其實在某程度上是放棄了自己對位防守的強度。除了站位上距離對弱邊的對位球員較遠之外,有時當對位球員傳球 (例如突破分球) 之後,就站在籃下準備搶籃板而放棄本身的對位球員,對手如果馬上起手,Westbrook固然可以搶到籃板;不過對手選擇繼續傳球,而Westbrook不能跟上的話,對於球隊的防守就會是個問題了。
另一個防守上的問題是,這樣爭奪籃板的方式很容易養成一個防守上的壞習慣:看球不看人。當顧著爭奪籃板的時候,Westbrook亦傾向容易走漏對手在弱邊的無球走動。例如在對戰湖人的時候,Luke Walton就兩度用上弱邊的hammer action,為Westbrook的對位Jose Calderon創造出兩次三分投射的機會。
這種防守上的問題,其實從數據上也能反映出來:若深究一些進階數據,會發現Westbrook干擾對方投籃 (Contested shots) 的次數其實甚低。以場均上陣超過20分鐘的球員計算,Westbrook場均的3.5次是位於全聯盟的倒數第九,場均干擾三分起手的次數 (1.5) 甚至比Gasol兄弟和Dirk Nowitzki等長人為少;在雷霆陣中,他場均干擾對方投籃的次數亦遠比Oladipo (7.6)、Roberson (10.0) 和Steven Adams (12.6) 等常規正選球員為低。
或許有人會質疑,Westbrook本身要防守的投籃 (Defended field goals attempted) 就較少,場均只有7.3次,在這方面的數據較輸蝕也是正常。但若減去球員干擾的投籃,只計算他們沒有干擾的投籃 (Uncontested shots),Westbrook場均的3.8次也是在幾位常用球員中最多的一位;而在Westbrook防守時,對手的投射命中率更是提升了3.7%。由此可推測的是,當Westbrook搶奪防守籃板的時候,某程度上放棄了對自己對位球員的防守,而雷霆為此在防守端上亦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其實籃球,畢竟也是五個人的運動...
從以上的討論看來,要論證Westbrook包攬籃板對於球隊有利,似乎還需要更具說服力的論點;反觀這樣的做法,更為球隊帶來一定的問題。而其實在雷霆陣中,擅長各種工作的球員並不少:搶籃板有Steven Adams、單對單防守有Roberson;外圍射手有Doug McDermott、第二得分點有Oladipo和Enes Kanter。如果分工得宜的話,Westbrook亦確實沒有必要壟斷球權和數據。與其一人追逐歷史,何不透過分工,建立更有效率的打法,改善球隊的戰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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