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NBA歷史上,曾經有一場比賽打了六次加時,整整打了78分鐘才能分出勝負,是NBA歷史上最長的賽事。不過,這場比賽是聯盟非常不想提起的賽事,目前即使偶然會回顧一些比賽紀錄,也未見聯盟會回顧這個歷時最長的賽事紀錄。那麼,到底是為什麼呢?
在美國時間的1951年1月6日,當時的印第安納奧林匹亞隊(Indianapolis Olympians),作客羅徹斯特皇家隊(Rochester Royals,即現在的國王)。該場比賽在第四節時雙方以65:65打平,比賽迫入加時;而隨後他們一共打了六次加時才分出勝負,最終奧林匹亞隊以75:73險勝羅徹斯特皇家隊。
看到這兒,相信有不少讀者都對於賽果非常好奇,為什麼在這六次加時當中,雙方的得分會如此低?在以往的年代,球隊較著重防守,不會輕易進攻;此外,當時尚未有24秒進攻時間的規則(在1954年才實行,這個規則也拯救了當時低入座率的籃球比賽),因此雙方往往會不斷傳球,務求把時間拖延,讓自己一方更為有利;而在這場比賽當中,雙方都在其中兩次加時沒有任何得分,而羅徹斯特皇家隊更是三次加時沒有任何得分。因此,當比賽結束時,當時基本上接近所有觀眾都全走光了:
當時的報紙是這樣形容這場比賽的:
「在大約26至30分鐘的延長賽中,籃球基本上都被羅徹斯特或奧林匹亞隊的球員收起。球員們在比分打平時,只是站著並等待著「不可能輸的」(比賽快將完結)投射……球迷們對於沒有挑戰性的情況非常抱怨。對於奧林匹克隊來說,這明顯不是一場很好的籃球比賽,但這是要付錢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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