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3000萬美元的損失!Tatum上節目抱怨最佳陣容票選制度

04的NBA大小事 於 18/02/2022 發表 收藏文章

入選NBA最佳陣容對於球員來說是項榮譽,同時有時候也關係到合約中的獎金激勵或是能否達到更高薪資門檻。關於這點,波士頓塞爾提克前鋒Jayson Tatum再清楚不過了,上賽季他由於未能入選,因而損失了超過3000萬美元的未來收入。

Tatum與塞爾提克簽下了一份為期5年價值1.63億美元的續約合約,看起來很不錯對吧?但由於未能在2020-21賽季入選最佳陣容,這導致他的合約總值少了3260萬美元之多。


Tatum在JJ Redick的播客節目中感嘆,沒有設定最低門檻標準讓投票者有所依據,他認為這造成太多主觀因素。

引用Tatum:“沒有為投票者設定他們應該投票給誰的標準.....就像,好吧,你知道,我更喜歡這個人多一些。'”

Tatum解釋了他通常如何忽略外界的讚美或批評,但有一次例外:

引用“我唯一一次讓它影響到我,我記得去年我在打季後賽或者季後賽可能已經結束時,每個人都亮出了他們的最佳NBA陣容選票以及他們投給了誰。對我有3000萬美元的差別,我特別記得其中一個人說,“我不喜歡他的投籃選擇,所以我就是不能讓他進入我的最佳陣容。” 而我感到很困惑。”

3000萬美元實在是個不小的數目,主觀性總是會影響獎項或個人榮譽競爭,這一直是個爭論話題。Tatum的觀點得到了部份在聯盟中有發言聲量的人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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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這真的有點像無解難題。將選票交給球員自己票選就真的公平嗎?設計出嚴格的數據門檻誕生出入圍人選共投票者表決?問題是有些球員的貢獻並非數據所能呈現。

例如Draymond Green上次入選最佳陣容是在2016-17 賽季,當時場均得到10.2分7.9籃板7.0助攻2.0抄截。單就數據而言,Green看起來不像是前15名的球員,但他對金州勇士隊的價值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巨大。


所以無論是如何設計制度或是該由誰多少比例來票選,都無法做到讓每個人覺得完全公平,Tatum能做的就是把對方不投票給你的原因給終結掉,這樣下次他就沒有理由不投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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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來源
引用"There's no criteria set for the voters on who they should vote for," Tatum said at the 4:12 mark. "It's all opinion-based. ... It's all like, 'Well, you know, I like this guy a little bit more.'"

引用來源2
引用"The only time I let it affect me, I remember last year when I was in the playoffs—or the playoffs might've been over—and everybody was coming out with their All-NBA ballots and podcasts and who they were voting for. I had $30 million on the line to make it. I specifically remember one person saying, "I'm not a fan of his shot selection, so I just couldn't put him on my All-NBA ballot.' And I was baff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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