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打球記:談NBA地緣選秀

飲水機守護神 於 19/01/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NBA球星一直重視為家鄉球隊效力,帶領他們奪冠,認為「落葉歸根」是一種榮譽:LeBron James出走熱火連奪兩冠後選擇「回家」;Carmelo Anthony效力金塊多年後回到家鄉紐約打球;甚至有傳聞指Kevin Durant亦計劃約滿後回到家鄉華盛頓,簽約巫師。對現今的球員而言,回家鄉球隊效力並非易事,可能要留待自由身時才達成心願。不過在以往的年代,地緣選秀(Territorial Pick)的制度令這件事變得容易不過。

地緣選秀是NBA早期的產物,由其前身BAA於1949年開始運行。為提升社區對當地球隊的支持,聯盟允許球隊從所屬地區的大學挑選一名球員,而代價就是一個首輪選秀權。歷史上第一名經地緣選秀進入聯盟的球員,就是來自聖路易斯大學的Ed Macauley。當時聖路易斯轟炸機運用地緣選秀權,從當地的大學中挑選了這名內線球員。

歷史證明,大部份使用地緣選秀權的決定都是正確的。在23名地緣選秀球員中,有11名最終晉身名人堂,「大O」Oscar Robertson就是其中一位。大學時就讀辛辛那提大學的他進入NBA時,獲手持狀元籤的辛辛那提皇家隊以地緣選秀權簽下。Oscar Robertson進入NBA首年就已大放異彩,奪下全明星賽的MVP;1961-62球季更錄得常規賽場均三雙這項無人能及的數據,成為聯盟史上最全能的球員之一。

100分傳奇Wilt Chamberlain是另一名地緣選秀的球員,亦是當中的一個例外。生長於費城的他於大學時就讀堪薩斯大學,按照當時的地緣選秀的條例,由於堪薩斯州沒有球隊進駐,所以地緣選秀權並不可以用作簽下Wilt Chamberlain。然而,當時仍處於費城的勇士隊以Wilt Chamberlain在當地長大和就讀高中為由,向聯盟申請使用地緣選秀權,挑選這名新星。最終聯盟接受了勇士隊的申請,使他成為首位基於大學前經歷的地緣選秀球員。

不過在1965年,NBA正式終止地緣選秀的制度。而在最後一年,聯盟出現最多的地緣選秀,分別是Bill Bradley、Bill Buntin和Gail Goodrich。而當中Bill Bradley與Gail Goodrich亦在退役後獲選入名人堂。

至於終止的原因亦不難想像:如果身處洛杉磯的湖人或快艇在2009年選秀以地緣選秀簽下了Kevin Love或Russell Westbrook,大家都會意識到當中的不公平之處了。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快捷鍵:←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