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斯小牛、達拉斯牛仔,一直都叫錯了?

十人追一球 於 30/08/2017 發表 收藏文章
Dallas Mavericks,中、台譯作:達拉斯小牛;港多譯作:達拉斯牛仔,喚了數十年,有多少人知道這些譯名實際上是毫不達義。
引用Maverick是一個源自安古魯薩克遜民族的姓氏,一如華夏民族的姓氏如趙、吳、鄭、劉之類,本身並無字意。現在字意是源自一位德州名人, Samuel Augustus Maverick (1803-70) 的一段事跡。他耶魯大學畢業,主業律師,也是德克薩斯共和國(1836-45)的開國人之一。晚年時,成為德州最大的地主,擁地三十萬英畝之鉅。德州有一郡縣Maverick County ,即是以其姓氏名之,以示尊崇。
在1845 年,一個欠錢的人以牛代錢,給他四百頭牛還債。他不肯(一說疏忽)為牛打烙印。當時的成規,牛的歸屬,所有權,取決於牛身上的烙印,人人行之,唯他例外。於是附近的人(一說他自己) 找到未打烙印的小牛,一律稱為MAVERICK的牛。慢慢的,幾經流傳,凡是未打烙印的小牛都以此字稱之。南北戰爭後,此字跟著德州牛仔的足跡遍及各州,字意通行全國,正式列入字典。
引用根據字源,此一定義是由Samuel A. Maverick不按世俗, 拒為小牛打烙印的行為衍生而來。如果以金庸小說中的人物來說明此字之含義,令狐沖、楊過,都可以此字稱之。歷史人物如宋朝蘇小妹、清末辜鴻銘亦屬此類人物。達拉斯隊名Mavericks取意應在﹕“群而不同、別開生面” 之類的意思上,與小牛無關。

整合以上觀點,譯作「小牛」的話,對於老外來說根本是鬧笑話,一件被歌頌的江湖俠事卻被套在一隻牲畜之上,背後的文化與情懷就頓然消失。譯名的問題也帶來了球迷的一連串不解,為何球隊的隊徽是一頭白馬,卻要叫作「小牛」?

至於香港譯作「牛仔」,或多或少也參考了美國西部牛仔(West Cowboy),同時亦配合了達拉斯位於德州的地理因素,而牛仔騎馬,與白馬隊徽配搭起來也通順得多。不過這個譯名也有尷尬之處:Maverick拒為還債者的牛打上烙印一事,雖然與牛仔文化密不可分,但是Maverick先生的身份本來不是四處為家的牛仔、而是一位社會精英、地主。因此將Maverick譯作「牛仔」的話,又似乎將被歌頌的對像放錯了,要從身份去直呼的話應該叫「達拉斯地主隊」(然後NBA每晚都在鬥地主了)。

如果要同一標準的話,既然波士頓塞爾特人可以從譯名上將歷史、文化原素保留的話,Maverick也應該被音譯方為妥當,不過事已至始,再錯的都變成約定俗成,甚至美國人都將Maverick與牛仔都劃上了等號,自然難以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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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icerice 於 31/08/2017 評論 NO. 1

    top gun 中既湯告老屍綽號都係mave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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